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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007足球网站评出2011年长江委十大新闻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1、长江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

2月12日上午,长江委党组中心组召开学习会,集中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长江委主任、党组书记蔡其华强调,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水利的战略地位、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等内容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党认识上的飞跃,水利发展史上的里程碑,奏响了全面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号角,鼓舞人心,令人振奋。水利人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重道远,一定要深入抓好贯彻落实。

2、第四届长江论坛在南京举行

4月18日,以“长江与区域发展”为主题的第四届长江论坛在江苏举行,通过了《第四届长江论坛南京宣言》。论坛所设的5个分论坛分别围绕流域综合管理与实践、河势控制与岸线利用、气候变化与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企业等主题进行探讨。长江论坛自2005年首次举办,已成功举办三次,该论坛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长江干流11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及国内外有关组织共27家单位共同发起,旨在通过构筑多层次对话平台,共同探讨长江治理、开发、保护领域中重大问题的解决途径和措施,为促进长江流域科学发展、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人水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3、长江委首次召开流域水资源工作会议 率先提出流域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和水利部部署,长江委编制完成了长江流域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征求意见稿)、长江流域干支流及主要省界河流水资源基本控制断面规划(征求意见稿)、长江流域干支流及主要省界河流基本控制断面水资源监测方案(征求意见稿)和长江委管理取水户水资源监测与监督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5月17~18日,长江委围绕四个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召开长江流域水资源总量控制指标及取用水监督管理方案讨论会,充分听取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进一步完善总量控制指标和监测与监督管理方案,为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奠定基础。这项工作的启动,标志着长江委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管理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4、蔡其华主任就三峡水库热点问题接受多家主流媒体采访

三峡工程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也是治理和开发长江的关键性骨干工程。三峡工程2003年6月进入围堰发电期,2010年10月三峡水库蓄水至设计的正常蓄水位175米。期间,长江流域发生了强震、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引起了人们对三峡工程的热议,有人甚至质疑这些灾害是“三峡工程惹的祸”。为此,长江委主任蔡其华就三峡水库十二个热点问题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等多家主流媒体采访。

蔡其华从严重干旱、地震活动、地质灾害、泥沙冲淤、生态环境、人防安全、防洪能力、泥沙淤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筹兼顾等方面全面解析了与三峡工程有关的热点话题。她指出,三峡水库蓄水3年来,长江航运“畅通、安全、平稳、有序”;枢纽建筑物工作性态正常,水工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运行正常;三峡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水库地震的活跃期已过,不会出现超过初设预测的震级;库区地质灾害总体呈现明显下降的特点,处于可控范围;泥沙冲淤情况属正常范围;总体水质保持在Ⅱ、Ⅲ类水平且基本稳定,与蓄水前相比,干支流控制断面总体水质没有明显变化,全面实现了预期目标。

5、长江防总有效应对2011年中下游旱情及汉江秋汛

进入2011年以来,长江流域降水持续偏少,1至4月降水量较50年均值偏少4成。2011年1月1日0时~5月6日14时,三峡水库共向下游补水约158.5亿m3(平均向下游补水约1470m3/s),三峡水库补水使下游河段枯水期水位得以有不同程度的抬高。5月7日,长江防总办再次组织紧急会商,对三峡水库实施应急补水调度。会商决定,从5月7日10时起加大三峡水库泄量,日平均出库控制在7000m3/s左右,与三峡水库来水量相比,多补水1500m3/s左右,抬高荆江河段水位0.5~0.8m左右,中游河段水位0.2~0.5m左右。长江中游干流低水位的情况将得到缓解,有利于抗旱引水和航运安全。

进入9月份,汉江上游在9月5日以来发生两次中等强度降雨过程,长江防总持续滚动会商,连续发出两道调度令加大丹江口水库下泄流量,并派出专家组赴丹江口水库及汉江中下游沿线巡查,积极应对汉江秋汛。与此同时,长江防总办向湖北、河南、陕西三省防汛部门发出《关于做好当前汉江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9月18日,为应对当前长江上游干支流及汉江汛情,决定启动长江防总防汛Ⅲ级应急响应。9月20日,水利部部长陈雷一行在武汉考察汉江防汛工作,并在长江委主持召开国家防总防汛异地会商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副总理、国家防总总指挥回良玉批示精神,分析当前“两江一河”的严峻防洪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应对工作。

6、长江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青海湖容积测量启动

长江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工作会议1月在武汉召开。会议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水利普查有关会议精神和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交流长江流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普查工作情况,研讨《长江委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和《长江流域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质量控制手册》,理清思路,统一认识,切实推进长江流域水利普查各项工作。截止到2011年底,长江流域水利普查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其中,作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的重要组成内容,首次对青海湖、艾比湖等西部部分重要湖泊进行了容积测量,测量主要是对湖泊水下地形进行测量,对一定高度的岸边地形进行测绘,通过分析整理,形成湖泊水下地形图,计算湖泊水面面积、最大水深、湖泊容积等重要参数,长江委水文局承担了该次测量任务,测量结果将填补我国国情资料空白。

7、长江委大力推进援藏援疆工作

2011年,是国家确定的新一轮援疆全面实施之年。在2010年成立长江委援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基础上,2011年1月,长江委2011年援疆工作计划正式出台。长江委网信中心、水文局等单位分别组织精干力量入疆,收集第一手资料,调研受援单位现状,了解受援单位项目需求,将援疆工作的总任务落实到具体的项目中。

按照2011年的援疆工作计划,长江委积极主动开展各项工作,目前已有新疆自治区山洪灾害试点县平台建设、水利信息化规划前期工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初步设计,新疆兵团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援疆人才交流与技术支持技术培训等14个援助项目取得积极进展和初步成果。

根据援疆计划,未来4年,长江委还将陆续开展河道管理及水行政执法,大坝、水闸安全监测及安全评价,水资源评价及水资源论证,水文信息化及水情软件应用等专业培训。长江委将用5年时间为自治区和兵团培训500名左右的水利干部和技术骨干,为新疆打造一支“带不走”的工作队,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水利建设和管理人才,为促进新疆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8、长江干流重点河段采砂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2011年是水利部、交通运输部联合确定的“长江涉砂船舶治理年”。长江委组织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协调配合,认真执行《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2010-2011年度工作计划》和《长江涉砂船舶治理年工作方案》,通过加强部门协作,深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巩固了2010年“长江干流涉砂船舶专项整治与执法行动”所取得的成果,顺利完成了“组织动员、广泛宣传、全面清理、集中整治、清江打击”等5个阶段的工作,目前进入“巩固总结”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沿江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散发、张贴各类宣传册、宣传单28500余份,制作宣传标语牌、横幅近5000条,召开沿江企业、采砂户座谈会220多次,各类报刊、电视台等宣传报道90余次。长航局系统全线召开各类宣传动员会30多次,散发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作宣传标语、横幅近200条,各类报刊、电视台等宣传报道10多次。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营造了涉砂船舶治理良好氛围。在“治理年”中,沿江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多次与公安、海事、航道等部门联合组织专项行动,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震慑和教育了非法采砂从业人员,进一步促进了长江河道采砂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相关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9、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有效开展

12月1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在西安召开。“十一五”期间,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5年来,长江流域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万平方公里,国家累计投入资金47亿元,治理面积和国家投资分别比“十五”期间增加15%和50%。各地先后出台水土保持配套法规文件600多份,水土保持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对各类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7万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1万份,查处违法项目8000多个。全流域累计实施生态修复、封禁保护面积6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防治步伐明显加快。流域初步建成了1个流域中心站、15个省级监测总站、107个地级监测分站、300多个监测点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利用“3S”技术,先后完成了金沙江下游、洞庭湖和鄱阳湖水系、三峡库区、西南诸河怒江流域、四川岷沱江流域、“5.12”汶川地震灾区、青海三江源区、西藏藏东横断山生态脆弱区等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监测面积覆盖了110多万平方公里。编制完成了一批流域、省级水土保持规划和一批专项规划,由流域规划、省级规划、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规划组成的流域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已初步形成,为国家宏观决策和水土流失治理提供了依据。

10、长江委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2月下旬,长江委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全国文明创建领域的最高荣誉,同时也是长江委历史上首次获得此项殊荣。

近几年来,长江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坚持紧紧围绕治江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谐单位为出发点,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本要求,在改进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有力促进了治江事业科学发展及长江委和谐发展。截至目前,全委共获得国家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单位2个,省部级文明单位15个,共有委级文明单位57个。特别是今年,长江委整体被湖北省委授予“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次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一系列荣誉的获得,使长江委在水利行业和地方两个系统文明创建工作中都树立了一面旗帜,充分显示了水利部、湖北省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对我委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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