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长江流域洪涝灾害频发。据史料统计,自唐代至清代的1300年间,仅长江干流就发生洪灾230余次,平均近6年一次。以宜昌站历史洪水调查为例,最大洪峰流量超过超过6万立方米每秒的大洪水有29次,其中1153年、1227年、1560年、1860年、1870年等5个年份更是发生超过9万立方米每秒的特大洪水。
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去年长江流域入汛早,暴雨频发,长江流域多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部分支流发生超保证乃至超历史洪水。分析去年的汛情,笔者认为:城镇化进程与防洪排涝的矛盾突出、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偏低、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仍需加强、防洪非工程措施仍不完善等因素是造成长江严重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
灾害概况及灾情特征
去年入汛后,一共发生了30多次明显降雨过程,受其影响长江中下游干流全线超警,水阳江、滁河和举水、汉北河等支流发生超保证水位甚至超历史水位洪水,巢湖、洪湖等通江湖泊出现历史上少有的高水位。长江流域洪水特征呈现出流域来水偏多,中下游干流洪峰水位高、超警河流多、超警范围广、超警时间长,支流洪水严重,多站发生超历史洪水等特点。
通过洪涝灾情统计资料的初步分析,去年长江流域洪涝灾害呈现以下特征:
灾情总体较重,但人员伤亡较轻。去年汛期,长江流域共有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共12个省、747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5813.54万人,死亡268人,失踪63人。由于1998年大水后进行了“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对影响行洪的洲滩民垸实施了“双退”或“单退”措施,加上抢险救灾得力,人员伤亡较轻,因洪涝灾害死亡人口在2000年以来历年统计数据系列中排倒数第3位。
中下游洪涝灾情较重,上游灾害相对较轻。流域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726.13亿元,其中中下游五省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江苏等地受灾损失占到流域洪灾总损失的90%。其中,湖北省灾情最重,其次为安徽、湖南、江西等。
灾情集中发生在中下游梅雨期,时间和区域特征性强。2016年长江中下游梅雨期为6月18日至7月20日,梅雨期长为33天。入梅后,长江流域连续发生了4次明显降雨过程,每次降雨的主雨区多集中在长江中下游干游附近,主雨带稳定维持达18天。据不完全统计,6月18日至7月31日,共有11个省、869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4787.51万人,死亡187人,失踪50人。因洪涝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434.96亿元。
山洪泥石流灾害是导致人员死亡失踪的主要原因。2016年降雨过程多,局部地区降雨强度大,山洪地质灾害频发,发生多起山洪泥石流导致河道淤塞形成堰塞湖的重大险情,部分国道、省道交通中断,部分地区山洪地质灾害导致严重人员伤亡。2016年因山洪灾害死亡失踪的243人,占全年死亡失踪的73%以上。
支流湖泊受灾严重,城市内涝影响大。2016年7月长江中下游发生区域性大洪水,具有中下游干流水位高、高水持续时间长,河湖超警站点多、超警时间长,多条支流发生特大洪水,城市内涝渍水严重。2016年汛期,流域内城市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50.57亿元,其中,武汉、南昌、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因排水能力不足不同程度受淹,供水、供电、交通等生命线工程不同程度中断,城市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致灾因素分析
去年的洪水灾害反映出长江防洪体系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城镇化进程与防洪排涝的矛盾突出。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现有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严重滞后于城市化进程,城市建设与防洪排涝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增加了城市对暴雨洪水的敏感性以及面对洪涝灾害的脆弱性。长江流域城市绝大多数坐落在江河湖畔,遭受江河洪水和内涝积水威胁尤为突出。如2016年6月1日3-10时,湖北武汉遭遇大到暴雨。暴雨内涝导致武汉市出现数十处地段积水。据武汉市水务部门通报,雄楚大街沿线、东湖高新光谷大道三环线周边等20余处地段出现渍水,其中影响交通较大的有5处。
中小河流防洪能力偏低。近年来,江河骨干防洪工程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同时,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仍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中小河流堤防岸线基础薄弱、堤身质量差,且未形成完整的防洪圈。一遇高洪水位管涌、渗漏等重大险情众多。2011年,国务院发布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该规划对中小河流的治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与任务。但是囿于总体规划的规模限制,重点治理中小河流主要集中在重点城镇河段,众多洪涝灾害频发、防洪风险较大、受洪水威胁人口较多、以及有较大范围农田等保护对象的河流河流并未纳入到该规划。因此,在此次洪涝灾害过程中,湖北梁子湖、汉北河等多处溃口形成的原因之一是堤防过于薄弱,安徽华阳河、裕溪河、西河等地区因排涝标准不高,洪水长时间难以排出,受灾历时长。
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滞后。三峡工程等控制性工程建成后,下游的防洪压力有所减轻,但作为长江防洪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蓄滞洪区建设任务依然繁重。目前,长江中下游44个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普遍滞后,部分蓄洪垸围堤没有达标,大多数蓄滞洪区没有完备的安全设施,一遇分洪,人口转移安置、财产保障与损失补偿问题突出。此外,大多数的蓄滞洪区运用时,控制手段落后,如出现失控现象损失无法估量。此次洪涝灾害再次暴露出,洪湖、武汉附近区和华阳河等10处蓄滞洪区围堤尚存在安全隐患。
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仍需加强。长江流域地形地貌条件复杂,加之近年来不合理的人类活动,汛期降水极易导致山洪灾害,从而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大量的统计数据表明山洪灾害频发地点主要集中在偏远山区,当地群众防灾意识相对淡薄,加之居住分散通讯不畅,临时人员转移难度;监测预警体系与群防群测体系的联系仍有待完善。这些因素使山洪灾害防治成为当前长江流域防汛工作的难点,因此如遇较大降水,因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势必较大。
防洪非工程措施仍不完善。当前,长江流域已初步建立了一套基本适应防汛需要的防汛指挥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和水库群联合调度。但流域洪水风险管理工作仍需加快推进,尤其是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的编制工作;中小城镇建设发展未能统筹安排洪水出路,导致洪涝灾害加重;部分地区防洪度汛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方案、预案不能适应其当前实际的防汛形势,需要进一步更新完善;长江防汛指挥系统覆盖不全不细,仍需进一步建设。
洪涝减灾建议
经过长期建设,长江流域基本形成了,上游以调洪水库为主,河道整治、堤防相配合,封山植树、退耕还林,水土保持等工程措施;中下游以堤防为基础、三峡水库为骨干,其他干支流水库、蓄滞洪区、河道整治工程为主工程防洪体系,加之近年来逐步完善的防洪非工程措施形成了长江流域综合防洪体系。笔者通过分析整理长江流域洪涝灾情数据,结合去年洪涝灾害特点,建议今后一个阶段,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防洪减灾工作。
进一步强化防洪减灾责任落实。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进一步督查基层防汛责任制落实,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制落地生根。同时要严肃防汛纪律,强化大局意识,服从统一指挥,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提前做好各项防汛抗洪准备工作。
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预报雨水情发展趋势,根据雨情、水情、汛情发展,加强滚动会商,分析研判汛情趋势。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密切跟踪汛情发展趋势,适时通报汛情,强化洪涝灾害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做好相关防范应对工作,牢牢把握防汛工作主动权。
进一步优化流域洪水综合调度。加强对流域水情的分析研判,统筹流域防洪需要,加强流域水库群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拦洪滞洪、削峰错峰作用,全力做好长江及相关支流洪水调蓄,既要减轻下游河段防洪压力,也要为应对后期可能的大洪水留足防洪库容。同时,一旦发生大洪水,按照预案及时启动蓄滞洪区分蓄洪水。(作者单位:长江委防办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