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刘雅鸣出席了第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湖北省代表团全体会议,呼吁加快推进长江立法进程,解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
生态安全是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基石。然而,近年来,长江流域生态状况日趋严峻,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匀导致部分城市、部分地区存在工程性缺水、资源性缺水、水质型缺水问题,潜在的突发水污染隐患不断加大,水污染、水浪费现象严重。“长江目前存在最大的问题还是水资源的问题。”刘雅鸣说。
她呼吁,加强立法的硬约束,加快推进长江法立法进程,将长江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计划中的优先项目,为打造中国新经济支撑带提供法治保障,解决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刘雅鸣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建议,要制定长江法,通过梳理与平衡长江流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多种功能以及依附其上的多元利益关系,确定不同类型法律权利的优先位序,建立权利冲突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具体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和管理权限,达到建设健康长江的流域保护目标。
她强调,针对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大背景下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水利工作较之前有所调整。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同时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战略定位,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作为压倒性任务。在规划目标上,要更加重视水资源、水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把水资源与水生态建设保护体系放在规划第一位。在管理措施上,要推动法治建设,把长江治理开发保护推上法制轨道。在工作机制上,要推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建立流域、区域之间的协调合作机制,齐抓共管。
刘雅鸣指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建设,水利要提供支撑和保障,长江委是水利部派出机构,必须为长江的治理、开发与保护担负起相应的责任。当前和今后的主要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要完善规划体系,针对长江经济带建设过程当中的特殊问题编制长江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的规划以及对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的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二要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对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进行控制。三要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调控能力。四要加强水库群联合调度,保证防洪安全、生态安全。
长江流域的保护、开发涉及多个部门,需要相互协调,刘雅鸣建议在国家层面形成相应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江流域与区域、部门与部门的协调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