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工作部署,5月2日至4日,长江委副主任胡甲均带队对四川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2018年第一次督导检查。
督导组查阅了绵阳市和德阳市全面建立河湖长制相关文件和资料,实地查看了河道管护协会、水务警务综合执法大队,以及水源地保护、河湖岸线划定、水环境治理、污水处理、河湖综合治理等项目和河长公示牌设立情况,随机走访了当地群众,听取了省、市河长办关于全省和两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座谈。会后,以“一省一单”的方式将有关要求和建议反馈至四川省水利厅。
胡甲均在座谈中指出,四川省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全省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各级河长认真履职,行动有力,深入开展各项基础性工作和专项治理行动,河湖管理初见成效。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长期工作,任重道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河长制为抓手,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在调经济结构、动产业结构等“治本”措施上下功夫,共抓大保护,不搞不开发,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健康发展。关于下一阶段工作,他强调,要加快推进湖长制工作步伐,确保年底全面完成任务;持续做好基础性工作和专项治理行动;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培训交流,做好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加强跨省河流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长江委规计局、水文局和四川省水利厅、河长办有关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