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督导检查工作部署,5月4日至6日,长江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熊铁率队赴湖北省,开展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督导检查,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焦泰文参加检查。
督导组检查了十堰市房县、竹溪县及神农架林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实地查看房县马栏河、竹溪县竹溪河黄龙段、神农架林区大九湖等河湖现场,查阅了相关市、区(县)、镇的工作方案、相关制度、一河一策等文件资料,听取湖北省水利厅、十堰市、神农架林区以及房县、竹溪县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与相关市、区(县)、乡镇的部分河长、湖长以及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
督导组认为,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并将河长制、湖长制一体部署、同步推进,提前一年全面建立省、市、县、乡4级河湖长制框架体系,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下一步,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加强对跨省河湖长制落实工作指导,建立长效执法联动机制;积极研究跨行政区的河湖生态补偿机制;打造全省示范河湖,培育河湖长制的亮点,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快各级河湖长制信息系统建设,尽快构建完成湖北省河湖基础数据库,全面提升河湖水质监测检测能力。
长江委砂管局、长江科学院和湖北省水利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