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的通知》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5月2日至9日,由长江委水政与安监局(水政监察总队)牵头组成的水利部第4督导检查工作组,对安徽省开展了为期8天的固体废物点位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针对安徽固体废物排查点位数量较多、类型多元、项目复杂的特点,督导检查工作组制定详细的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并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听取汇报和受理举报等方式严格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组现场查看池州、芜湖2市及贵池区、东至县、三山区、芜湖县、无为县5区(县)的长江干流河段、主要支流河段和重点湖泊,听取相关地方汇报,检查相关固体废物排查点8处,核查零报告地区相关重要点位6处,新发现有关问题10多处,受理有关行政相对人举报1起。
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受理的举报,督导检查工作组根据行政权责向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水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了处理建议。整个督导检查工作得到了安徽省水利厅和相关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