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5月14—18日,长江委联合云南省水利厅,以及丽江市、大理州、楚雄州、曲靖市、祥云县、牟定县、元谋县、马龙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水利部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滇中引水工程、楚雄-攀枝花天然气管道工程、车马碧水库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工程建设现场,查阅部分内业资料,听取建设、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往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组织管理不到位、水土保持临时措施不落实、部分施工区水土保持措施不完善、表土剥离保护措施缺乏、弃渣场变更手续未及时履行等问题,现场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检查意见,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有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辖责任,对发现问题跟踪落实整改。后续长江委将向生产建设单位正式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
结合本次监督检查,长江委对云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听取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水土保持配套制度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违法事件查处等方面工作汇报,抽查了马龙县水务局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省批项目曲靖至小铺高速公路左所互通式立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并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