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按照水利部要求和长江委部署,5月3日-5日,长江委副总工程师夏仲平带队赴江西省开展2018年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督导检查工作。江西省河长办专职副主任姚毅臣陪同检查。
督导检查组深入南昌青山湖区、抚州宜黄等地,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江西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听取省、市、区(县)级河长办关于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与相关地方政府、部门进行交流座谈。
夏仲平对江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江西省按照“四个到位”要求全部进行了落实,在落实水利部、长江委督导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中期评估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夏仲平要求,江西省要进一步巩固提升河长制、全面实施湖长制,切实制定实施好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好湖长制指导意见,继续组织开展好河湖专项行动,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夏仲平指出,江西省河湖长制工作基础建设扎实,项目推进强劲有力,下一步应继续实施流域生态综合治理,以流域为单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各要素,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打造一批示范河流、河段。
长江委水资源局、长江科学院有关人员,南昌市河长办、抚州市河长办,青山湖区、宜黄县委政府及区(县)河长办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