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规定,为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现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长江流域审批有效的取水许可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予以公告。
附件: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长江流域审批有效的取水许可证(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一览表